联邦移民部内部文件指出,去年香港投资移民申请大增,但透过北京递件则减少。另一方面,不少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在证明财产来源合法时发生困难。
移民部指出,加拿大驻中国各签证办事处与中国外交部和公安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加上移民顾问在中国推动投资移民计划,而中国第一级或第二级城市的房地产价值,比较容易让许多中国的中产阶级,符合投资移民的最低净资产要求,这令中国投资申请个案大增。
据统计,以2009年为例,经香港递件申请投资移民者(包括联邦及魁省移民),出现巨大升幅,由2008年的3,319宗升至2009年的6,604宗。不过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认为,虽然没有具体数字,但其中绝大多数申请案是来自中国,而非香港本地人。
加拿大移民部去年对来自香港的投资移民书面审批率是53%;而余下的47%需要进一步面谈或需补充数据文件。有移民律师预料,新投资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后,可望加速申请案的审批速度。
另一方面,透过北京的申请案,则由2008年的551宗减至2009年的402宗,下降了26%。移民部内部文件显示,部分原因或许是中国申请人提交的可核查书面证据,往往难以证明自己的财富是合法或非法取得。
香港递件加拿大投资移民批准率89%
加拿大移民部去年对来自香港的投资移民书面审批率是53%;而余下的47%需要进一步面谈或需补充资料文件。有移民律师预料,新投资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后,可望加速申请案的审批速度。
《移民资讯匯编》(Lexbase)总编辑、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周一表示,通过《资讯自由法》取得香港移民项目经理的讨论文件指出,去年自香港递件提交投资移民书面申请者中,有近半数需要面谈,有四分之一未面谈就遭到拒绝。
资料显示,香港去年的投资移民书面审核批准率是53%,也就是说有47%需要进一步面谈或补件。需要面谈的主要塬因,包括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资金来源、没有证实他们积极管理业务、提交有问题文件、或申请人陈述和相关文件资料有差异。
没有透露姓名的一位香港移民项目经理表示,要豁免面试,初步提交的申请文件完整性非常重要,包括申请人如何和何时获得他们的资金、经营业务的范围等。投资移民书面审核中,有25%未面谈就遭拒绝,通常拒绝塬因包括资金来源有问题,申请人没有证明个人依法取得净资产、提交欺诈性商业文件、虚报资料等。
这位官员特别强调,加国海外使领馆最艰巨的挑战,就是审核投资者提交的当地文件,由于涉及中国商业惯例,令核实需要大量专业知识。这令投资移民审批程序十分复杂,处理时间是其他移民类别的叁倍。
10月新例生效 料审批加快
官员表示:「香港处理加国近半数投资移民申请,去年目标额为1,000个。」移民部统计显示,香港去年投资移民书面审核批准率是53%,加上补件及面谈后的案件,最终批准率高达89%。在1646个申请案中,仅拒绝了197个。
库兰表示,在现有制度下,投资移民申请案远超配额,审批时间冗长,例如目前申请联邦投资移民审批时间约31个月,魁北克投资移民约在一年半至两年。以2009年计,联邦及魁省即有4,600件申请案,早已远超过配额总数2,500至3,200件的数量。
库兰估计,新投资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后,可望加速申请案的审批速度。他说:「我建议旧申请人,改用新投资移民法例提出申请。」
移民律师王仁铎也表示,新投资移民法例更能吸引「资产大、背景好」的申请者,相信申请案件会减少,不会像目前那样远超出配额。
新投资移民法例要求投资人须拥有个人净资产160万加元,投资额为80万加元。旧法规定仅需个人净资产80万加元及投资额40万加元。